《大唐之混世异姓王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新时代文学xsdwx.net

其实对于高君雅这种在朝廷享受惯了的人,大富大贵的人,没有点忍耐心还真不能长期在军营里待!

就算不是行军打仗,军营中高强度的训练,生活,吃食也不是他们能忍受的。

说做做样子,关心士兵可以,可要与士兵同甘共苦,同吃同穿同睡,还真没几个将领能适应。所以,走了一圈后,高君雅借故便离开大营打算去城里休息几天再回来。

别的不说,就他这副做派,还真的是难以得到军心。

对于高君雅的离开,凌云自然不会说什么!一日后,所有招募的士兵全部到齐。正式的,严格的,残酷的训练就此展开!

“快,快,块,后面的快点!别让丙字营追上来了!”

“弟兄们,加快速度,超过甲字营,所有人晚上吃肉!”

“嘿,把咱们丁字营放在什么位置?”……炎炎烈日下,太原城外的山里,人头涌动,光着膀子的太原军士兵以营为单位,十人抬着一根木头排着整齐的队伍跑步前行!

队伍中,各营的将官都在催促士兵,同时营与营之间也在相互叫劲!

新军按照甲乙丙丁等字分派,按照古代的习惯,甲字营应该是军中最厉害的队伍,是所有队伍赶超的目标。

所以,平时训练中,大家都以甲字营为目标。当然,新军中的甲字营并不是真的最厉害。

当初在分配士兵时,凌云等人按照入伍时间,地区安排。

甲字营是最先到军中报道的那批人,凌云这么安排,用意很深。

在这个时代,想要士兵有荣誉感不经过长时间的潜移默化是不可能的,多数士兵只不过把当兵当成一个活命的途径。

所以,让他们以地区组营,乡里之间都是熟人,都要面子,当然不希望其他地方的人压自己一头。这样一来,训练中的比较,叫劲也就出来了!

长此以往,荣誉感在士兵心里也会生根发芽。还有,就是这个时代讲究乡党,同乡之间战场上为了彼此可以拼命。

一处高台上,凌云穿着武服,额头上还有汗珠吧嗒吧嗒的往下掉。出气都有些粗,看来刚进行高强度训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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